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交办督办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德保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
协调推进交办督办会议制度
为扎实有效做好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确保重大问题解决到位、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特制定德保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交办督办会议制度(以下简称“交办督办会议”)。
一、交办督办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陆兰碧 县人民政府县长
召 集 人:覃程魁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
县长
副召集人:农温校 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陆方奎 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瑶函 县发改局综合投资股股长
黄舒可 县工管委会招商服务科干部
农振口 县住建局规划股股长
黄春途 县环保局管理股股长
赵雄惠 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
李治略 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站站长
岑立达 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许凤倩 县经贸局经济运行股股长
二、交办督办会议主要职责
(一)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二)通报和检查上一次交办督办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交办督办会议工作规则
(一)交办督办会议召开时间及出席人员
交办督办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项目会诊,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或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交办督办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因工作需要可委托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召集。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重大项目的项目业主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交办督办会议成员可适时调整。
(二)交办督办会议审议项目范围
1.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
2.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
(三)交办督办会议议题收集
1.县直相关部门、各项目业主于每周五上午前将需要提交会商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报送县重大办,报送议题内容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2.县重大办要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的沟通联系,收集并研究提交交办督办会议审议的重大项目和重大问题,并于每周五下午完成议题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经批准后,及时召开交办督办会议。
(四)交办督办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1.每次交办督办会议召开后,县重大办根据会议议定事项列出清单及工作完成时间,并下发到相关部门。
2.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交办督办会议议定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批,并主动于下周五前以书面形式向县重大办报告完成情况。
3.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交办督办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查和通报,县重大办协助配合。
四、工作联系电话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0776—3822186
县人民政府第二秘书科:0776—3823616、0776—3829151
县重大项目办:0776—38300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武警中队,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