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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德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德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德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经德保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批准实施后,目前已进入实施中期阶段,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客观评价“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全面评估规划实施成效,发现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提出进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推动完成“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县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25号)精神,为确保市规划纲要如期完成,各县(市、区)必须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初稿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为做好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估对象
对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评估。
二、评估办法
(一)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对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实现程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情况,主要指标的实现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系统性评估,同时突出约束性指标完成度分析,客观评价政府履行公共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等完成情况。
(二)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对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定性描述,全面总结战略任务与宏观政策的实施情况,整体评价实施效果;同时,对规划纲要各项指标,使用规范统计数据,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定量评估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三)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可采用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方式。第三方评估即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研究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此外,采取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论证、开展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等多种方式,借助各方面力量,在不同层面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重点
(一)对规划主要目标完成进度进行评估。对规划提出的各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的实现进度、存在问题、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及对策建议等,并提出是否调整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属自治区层面分解指标不能调整)的建议。
(二)对规划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空间布局、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面向东盟开放门户城市、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经济基础、推动绿色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平衡性整体性、激发创新发展动力、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力等九大任务和支撑任务实现的各项推进措施,结合本县、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估,充分体现规划实施效果的特点和亮点。
(三)对规划的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对规划提出的纳入年度自治区层面、市层面的重大项目新开(竣)工、前期工作进展、资金到位情况、实施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进行客观评估,提出下一步的对策建议。
(四)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分析区内外环境变化影响我县“十三五”中后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结合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如果需要,则提出调整的理由、依据。
四、工作分工
(一)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我县“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负责起草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经充分征求意见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7〕21号)的要求,对各自负责的领域进行评估,形成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分项评估报告(报告格式参照附件2)。
(三)县统计局负责提供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的目标指标中期执行情况的统计数据。
五、时间安排
(一)2018年5月,制定工作方案。
(二)2018年6月上旬,开展考察和调研工作。
(三)2018年6月中旬—6月底,县直各相关部门于7月3日前完成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分项评估报告并报送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形成中期评估初稿。
(四)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第三方评估,修改完善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五)2018年7月13日前,将中期评估报告(草案)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六)2018年7月18日前,县发改局将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大审议通过后,报送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并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科学进行评估。评估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紧扣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认真撰写评估报告。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撰写评估报告。提交的评估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包括重大项目和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等内容);二是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三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四是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五是对做好“十三五”后两年规划实施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
(四)统一数据采用时间。中期评估的时点和采用的数据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无实际数据,可用预计数)。有关单位根据《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祥见附件1)认真填报有关数据,于2018年7月3日前报送县发改局。
(五)按时完成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完成相关工作,并于2018年7月3日前将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分项评估报告并报送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汇总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确保“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2.德保县XX(单位)“十三五”规划纲要分项评估
报告提纲
3.德保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提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武警中队,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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