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德保县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日
德保县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全面夯实健康基石,切实提高我县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努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基本知识与技能,实现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为推进健康德保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一)2018年
1.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以上。
2.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
3.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0%、15%、20%。
4.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38%以上。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40%。
6.以乡(镇)为单位,健康促进社区(村)、健康家庭分别达5%以上。
7.县级开设公益性健康类栏目1个以上。
(二)到2020年
1.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8%以上。
2.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
3.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8%、20%、25%。
4.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38%以上。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100%。
6.以乡(镇)为单位,健康促进社区(村)、健康家庭分别达20%以上。
7.县级开设公益性健康类栏目1个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学校健康素养促进工作
1.加强学科教育。实施健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试卷行动,按规定开足开好健康教育课程,学科教学每学期安排6课时以上。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专兼职教师,接受专业技能培训。把学校实施健康教育情况列为学校督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开发教学资源。积极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发健康教育课程,购买相关教学挂图、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增强健康教育课程实施效果。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3.开展健康知识传播活动。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特点开展特定主题的晨会、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板报、张贴宣传画、文化墙、广播电视、校园网站等传播健康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和技能,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建立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开展家校互动,把健康知识从学校向社会延伸。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生理、心理发育特点,开展特定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心理信箱、心理咨询等援助。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5.开展健康促进学校活动。以健康促进学校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学校健康教育整体水平。推进无烟学校创建,创造良好的无烟氛围。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二)加强社区(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
1.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主力军作用,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把健康素养纳入基础性签约服务内容,提供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服务。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2.开展健康知识传播活动。将健康知识传播融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广西“十月科普大行动”等各类科普文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讲座或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拓展文化活动中心、市民学校、农村书屋、球场(馆)等场所的健康教育功能,建设“健康文化墙”、健康教育讲堂、健康教育活动室。利用村级广播站,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探索开展健康自我管理,组建各种慢病自我管理小组、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健身运动俱乐部等活动小组,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教育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健康素养促进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对本组织成员开展健康知识培训,及组织成员到社区开展义务或有偿的健康教育活动。以社区(村)为单位,每年开展科普文艺活动不少于1次,建立“健康文化墙”、健康教育基地各不少于1个。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局、县卫计局
3.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把健康教育纳入社区(村)工作范畴,开展以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为抓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三)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健康素养促进工作
1.开展健康知识传播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开展健康讲座或健康主题活动2次以上。充分利用单位网站、电子屏、宣传栏等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其他相关单位
2.开展预防职业损害和职业病活动。以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为主题,每年开展专题讲座和主题活动4次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达95%以上。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1次以上。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局
3.将健康教育纳入继续教育范畴。将健康教育纳入全县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岗位培训和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非公需科目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的选修内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扩大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覆盖面。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4.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健康促进医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整体水平。推进无烟机关创建,创造良好的无烟氛围。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各相关单位
(四)加强全民健身运动工作
1.实施青少年体育促进活动。重视学校体育教育,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配合,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开展社区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德保县运动会,组织开展各系统篮球赛、气排球赛等群众体育赛事,以乡镇为单位,每年组织开展各社区(村)之间的体育比赛不少于1次。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3.开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活动。推行工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组织职工参加气排球、篮球、兵乒球、羽毛球等体育竞赛。定期举办本行业、本系统、本区域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加强体育交流。组建各类健身兴趣小组,培养健身活动骨干。综合利用各单位健身场馆,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大众健身项目。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4.加强流动人口体育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体育健身专项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五)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
1.积极推进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市、区)项目建设。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全面开展广西健康促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桂卫爱卫发〔2018〕1号)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制订的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的标准和规范,创建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健康促进工作机制。以健康促进县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实施,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健康素养促进工作。推进健康促进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开展示范点建设,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文广局、县环保局
3.继续推进卫生村、镇和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全县每年至少创建1个广西卫生乡(镇)、3个广西卫生村、10个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六)加强大众健康知识传播
1.开展健康素养系列宣传品牌活动。组织参加“健康八桂行”宣传周活动,带动各项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每年在德保电视台举办一次全民健康知识竞赛活动。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2.办好健康栏目和节目。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宣传大众健康知识。在德保广播电台、德保电视台等县级媒体设立健康栏目或健康专题节目,普及健康知识。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开通官方健康科普微博、微信公众号。加大“12320”卫生计生热线及心理咨询热线建设推广力度,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政策和健康保健知识的咨询服务。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3.建立传播资源库。建立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开发多种类型的健康教育传播材料,构建数字化的健康传播平台。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七)营造绿色安全健康环境
在审批存在较大人群健康潜在风险的建设项目时,要考虑影响人群健康的潜在环境风险因素和人群主要暴露途径,对违规排放影响公众健康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除按规定处理外,还要在媒体上给予曝光。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八)完善健康促进服务体系
1.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乡镇卫生院要落实专职或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村卫生室要明确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负责指导辖区健康教育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明确承担本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协助配合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开展工作。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激励机制,促进服务能力提升。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其他各相关单位
2.健全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完善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分析掌握全县居民健康素养状况与需求。提高监测质量,确保监测系统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3.完善健康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机制。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和传播权威健康信息。加强对媒体传播活动的监管,开展舆情监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因素。加大对医疗保健类广告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格医药广告的审批,坚决打击虚假医药广告,惩处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健康德保建设的高度,将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到实处。建立由县卫计局牵头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相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重大问题。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乡(镇)要将健康教育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经费保障实施。同时,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健康素养促进工作。
(三)强化督查指导。每年组织对各乡镇、各单位落实行动计划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的乡镇、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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